来源:兰州晚报
日前,一些沿海旅行社、景区和线上旅游商家推出了“先旅游后付款”模式,一石激起千层浪,消费者拍手称快,媒体纷纷叫好,但几个月过去了,“先旅游后付款”始终还是没有推广开来,而甘肃地区截至目前更是没有一家旅行社或景区相应。
“先旅游后付款”到底能走多远?很多人认为,如今电子商务迅猛发展,“货到付款”模式深受大众青睐,“先旅游后付款”是必然趋势。也有专家表示:“如果旅行社与游客签订了详细的旅游合同,并且旅行社认真履行了合同,风险仍然是可控的,毕竟不守诚信的游客还是个别现象。”即便如此,但“先旅游后付款”还是迟迟没有落地。其实早在2013年,上海一家旅行社就尝试了“先游后付”模式,承诺两项以上服务不达标,游客可拒付款项。虽然这家旅行社圆满完成了首次活动,游客颇为满意无一拒付,但首战告捷后,这项模式并没有继续下去,更没有向外推广。
其实以现在的旅游商业模式来说,要是“先旅游后付款”真的遍地开花,那只能说旅游行业的竞争已经进入了你死我活的残酷环境了。旅游产品作为一个车、船、房、票、餐等集成式的链条产品,与其他产品截然不同的特殊性使得“先货后款”风险远远大于收益。有人举例说这种模式就是“100-1=0”的风险。即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,如果有100项服务,,只要有1项服务没有达到标准,其余99项优质服务立即归零。在此种情况下,旅行社收回团款的成本本来就很高,谁又胆敢尝试“先旅游,后付款”呢?而且很多因素是旅行社不可控的。
所以“先旅游,后付款”虽然有利于企业提升服务质量、塑造品牌,推进旅游诚信体系的建立等等诸多好处,但在实践中却只能是昙花一现,成为一个炒作的噱头,无法长久在各种旅游产品中实施。